关于组织2024年省社科项目第三批次结题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附件1)通知精神,请各单位组织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受理说明
(一)省社科规划办一般于每年3月、7月、11月集中受理项目结项,采取网络鉴定进行评审。
(二)2021年度立项的项目应在本年度申请结题,最迟结项时间为2024年11月,11月份提交结项的项目如果没有通过,无特殊情况将不再进行结项评审,直接清理撤项。省社科规划办会适时对清理范围内的各类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及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三)请单位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结题并审核报送结题材料。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2。
(四)审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最终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2.《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是否规范、与《立项申请书》的信息是否一致等;
3.阶段性成果是否真实、是否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是否是项目实施期间发表的成果,是否注明“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项目批准号:XXXXXX”;
4.项目的决算经费开支与立项预算经费是否相符,经费变更是否经过审批。
(五)为提高项目按时结题率,请各单位预先组织明年(2025年)到期应结题省社科项目认真开展项目研究,按相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发表相关成果,为明年按期结题做好准备工作。具体项目清单见附件5。
二、本次结项工作流程
(一)成果查重和结题汇总表(11月5日前)
1.,请项目负责人在对项目成果(含书稿和研究报告)自行查重后,将项目成果发科研处邮箱kycjhglk@163.com进行二次查重。
重复率超过20%的,本次结题申请不予受理,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yl9193永利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2.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题清单请同时发送该邮箱(含一份Excel电子件和一份纸质盖章扫描件,格式见附件6)。
(二)结项审批书盖章和返回成果查重报告(11月11日前)
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填写结题信息,并报送三份已签字盖章《鉴定结项审批书》(见附件3,审批书须同时附上盖财务公章的经费决算明细表)到科研处,科研处签字盖章后将统一返回。同时科研处返回最终成果查重报告一份(首页科研处盖章)。
(三)系统提交(11月15日前)
项目负责人登录社科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提交已签字、盖章《鉴定结项审批书》(附件3)、财务经费预算回执(已盖章)及决算明细(需盖财务章)和匿名结项鉴定书(附件4):包括最终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查重报告原件(已加盖科研处公章)等。以上上传材料均要求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60M。
(四)报送纸质档案材料
请所在单位于11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
1.两份胶装的结项材料(含查重报告,无需匿名)。
2.一份项目原档案(含项目申请书、立项文件、预算回执、变更审批表等相关材料)。
3.省社科规划项目纸质结题清单(签字盖章)
附件: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实施细则
2.2024年到期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览表
3.鉴定结项审批书
4.结项鉴定书附件格式
5.2025年到期省社科规划项目一览表
6.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题清单
科研处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