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 田 学 院 教 务 处
莆 田 学 院 体 育 学 院
体育〔2024〕21号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根据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在11月对本校全体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体育学院将组织教师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9日(第10周—第13周)期间的双休日或课余时间,对21级、22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项目测试。望各学院积极配合,通知学生切实做好学生测试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二、测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1)
1、时间:第10周至第13周 (11月4至11月29日)的双休日或课余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各院学生所在的校区田径场或各班级与测试老师联系确定。
三、测试办法及标准说明
1、各班由班长或体育委员务必主动、提前(第九周开始)与所测试老师联系好(附件1上有老师手机号),由测试老师确定好时间、地点进行测试。(另:闽台班级大三因去台湾学习一年,暂缓测试,学习回来后各班级再主动联系所测试老师补测。)
2、学生要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做好各项准备,迟到者不予测试。
3、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4、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6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5、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由三甲医院单位证明,体育学院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需使用微信扫码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件2)并在“上传附件”中提交由辅导员及测试老师签字的医学证明。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四、要求:
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表格下载及数据录入说明请各班班长或体育委员添加QQ群,每个班级只允许1人加入微信群,并注明班级。大一QQ群号码:930377379,大二QQ群号码:951390954,大三QQ群号码:949737434,大四QQ号码群:562020595。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第10周—第13周)参加测试。因病、因伤、因事不能参加测试的同学,须事先找测试老师办理请假手续,由原测试老师确定补测时间进行补测。
3、测试时要随带证件,否则不予测试。如有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4、测试时必须穿运动服装和运动鞋,测试前要进行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出现意外事故。
5、对于测试未达标者,将另行通知进行培训、补测。
6、负责测试的老师必须在2024年11月29日之前把数据发给彭毅老师。
联系人: 彭 毅 13599861819
yl9193永利教务处 yl9193永利体育学院
2024年11月4日
yl9193永利体育学院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印发